离婚时是无权利分割婚前个人财产的。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离婚时一方个人财产不予分割,但夫妻约定了分割方案的,按照约定执行。且前述的个人财产包括婚前财产。
一、退伍军人离婚财产分割原则有哪些
退伍军人离婚财产分割的规定包括以下内容:
1、个人财产不分割,另有约定的除外,且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属于个人财产;
2、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若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等其他规定。
二、如何认定夫妻婚前取得的财产
婚前取得的财产一般是个人财产,婚后取得的财产,一般是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有约定的除外。
夫妻婚前财产离婚后归个人所有,不能进行分割,但是双方有约定的除外。法律规定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一方婚前财产仍归一方所有,具体可分为以下几类:
1、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如工资、奖金,从事生产、经营取得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资本收益以及其他合法收入;
2、一方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权利,一方婚前获得预售房屋的产权而且完全支付了房款,婚后才实际取得该房的所有权;
3、婚前财产的孳息,包括个人财产婚前孳息和婚前个人财产婚后产生的孳息;
4、一方婚前以货币、股权等形式存在,而婚后表现为另一形态财产。
三、婚前财产在婚后的处理
婚前财产在婚后仍归财产所有权人所有,离婚时依法不予分割。婚前财产属于夫妻个人财产,夫妻个人财产不因夫妻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在离婚时财产不予分割,其配偶也不能要求分割一方的婚前财产,但是双方有约定婚前财产婚后共同所有的除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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