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集体企业吊销债务应该进行清偿。企业在吊销、注销和解散之后,如果股东存在过错则应该承担企业债务的相应责任,例如企业注册资金不到位,出资不够的或者虚假出资、虚报注册资本的;股东抽逃企业资产,导致企业的履约能力不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十六条 法人终止,法律、行规规定须经有关机关批准的,依照其规定。
第二十七条 法人被宣告破产的,依法进行破产清算并完成法人注销登记时,法人终止。
第二十九条 法人解散的,除合并或者分立的情形外,清算义务人应当及时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第三十条 法人的董事、理事等执行机构或者决策机构的成员为清算义务人。法律、行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三十一条 清算义务人未及时履行清算义务,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主管机关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第三十二条 法人的清算程序和清算组职权,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没有规定的,参照适用公司法律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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