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竣工结算审查时,主要注意以下几点:
(1)核对和编制结算资料是基础。任何工程项目在制定结算时都必须基于相关资料。因此,在审查时,必须首先审查相关资料。从施工图纸、工程承包合同到施工全过程动态性资料一一核对,力求资料齐全,确保审核工作正常进行。
(2)工程量是审查的关键。工程量是工程成本的主体。运行中具有较大的弹性和隐蔽性。审计工程量是重点,也是难点。审查中,结算的工程量与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有差异,多报告的工程量必须扣除。否则,直接损害了业主的利益。同时,对于报告泄漏的工程量,反复验证后,根据事实将报告泄漏的工程量增加到结算中,以免损害承包商的利益。
(3)定额单价的审查不容忽视。一般来说,工程定额单价有具体规定,制作工程结算时可以直接应用参考定额单价的明细。审查时,定额单价的应用不得有具体规定。
(4)其他费用审查合理。其他费用,由于计算方法与工程量和定额单价的应用不同,在审查中必须根据费用的发生进行具体处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第七条
发包人、承包人应当在合同条款中对涉及工程价款结算的下列事项进行约定:
(一)预付工程款的数额、支付时限及抵扣方式;
(二)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方式、数额及时限;
(三)工程施工中发生变更时,工程价款的调整方法、索赔方式、时限要求及金额支付方式;
(四)发生工程价款纠纷的解决方法;
(五)约定承担风险的范围及幅度以及超出约定范围和幅度的调整办法;
(六)工程竣工价款的结算与支付方式、数额及时限;
(七)工程质量保证(保修)金的数额、预扣方式及时限;
(八)安全措施和意外伤害保险费用;
(九)工期提前或延后的奖惩办法;
(十)与履行合同、支付价款相关的担保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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