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刑人员死亡处理流程为:罪犯在服刑期间死亡的,监狱应当立即通知罪犯家属和人民、人民。罪犯因病死亡的,由监狱作出医疗鉴定。人民对监狱的医疗鉴定有疑义的,可以重新对死亡原因作出鉴定。罪犯家属有疑义的,可以向人民提出。罪犯非正常死亡的,人民应当立即检验,对死亡原因作出鉴定。
一、犯人保外就医需要什么手续
对服刑人员办理保外就医程序,按《罪犯保外就医执行办法》规定执行:
第五条对需要保外就医的罪犯,由所在监狱、队、少管所中队队务会讨论通过,报单位狱政科讨论并邀请驻机关的(组)人员列席参加,初审同意后,进行病残鉴定。
第七条对符合第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罪犯,监狱、队、少管所应当填写《罪犯保外就医征求意见书》,征求罪犯家属所在地机关意见,并与罪犯家属联系,办理取保手续。
取保人应当具备管束和教育保外就医罪犯的能力,并有一定的经济条件。取保人资格由机关负责审查。
取保人和被保人应当在《罪犯保外就医取保书》上签名或者盖章。
第对需要保外就医的罪犯,由监狱、队、少管所填写《罪犯保外就医审批表》,连同《罪犯保外就医征求意见书》、有关病残鉴定和当地机关意见,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局审批。同时将上述副本送给担负检察任务的派出机构。局批准同意保外就医的,应将《罪犯保外就医审批表》副本三份送达报请审批单位。
第九条对批准保外就医的罪犯,监狱、队、少管所应当办理出监手续,发给《罪犯保外就医证明书》,并对罪犯进行遵纪守法和接受机关监督的教育,同时,应将《罪犯保外就医审批表》、《保外就医罪犯出监所鉴定表》、人民判决书复印件或者抄件,及时送达罪犯家属所在地的县级机关和人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五十五条
罪犯在服刑期间死亡的,监狱应当立即通知罪犯家属和人民、人民。罪犯因病死亡的,由监狱作出医疗鉴定。人民对监狱的医疗鉴定有疑义的,可以重新对死亡原因作出鉴定。罪犯家属有疑义的,可以向人民提出。罪犯非正常死亡的,人民应当立即检验,对死亡原因作出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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