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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管理处罚殴打他人认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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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主观:

治安管理处罚应当由县级以上机关决定,其中警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可以由派出所决定。对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人,在处罚前已经采取强制措施人身自由的,应当进行折抵。

法律客观: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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