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客趣旅游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药店无证经营如何处罚

药店无证经营如何处罚

来源:客趣旅游网

无证经营药品应当没收违法所得,处货值金额十五倍以上三十倍以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未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生产、销售药品的,责令关闭,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包括已售出和未售出的药品,下同)货值金额十五倍以上三十倍以下的罚款;货值金额不足十万元的,按十万元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药品监督管理工作。设区的市级、县级承担药品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以下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药品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与药品有关的监督管理工作。第九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对本行政区域内的药品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统一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以及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建立健全药品监督管理工作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

综上所述,你的问题有得到解答吗! 该内容由 赵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kqyc.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808号-2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