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一方个人购买的房屋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婚前买房情况需根据法律规定具体分析,如父母出资或一方付首付等;如果婚后夫妻共同偿还首付,则算共同财产。
法律分析
1、婚前一方全款购买的房子,且登记在其个人名下,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婚前购买的房子存在多种情形,例如父母出资或婚前一方付首付等,具体是否为共同财产,应根据对应的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进行判断;
3、婚前一方付首付,婚后夫妻共同还款的房子算作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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