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权代理的合同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行为人承担责任。被代理人有一个月追认的期限,未追认视为拒绝。在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可撤销合同。撤销应以通知方式进行。
法律分析
无权代理的合同,就是无代理权的人代理他人从事民事行为,而与相对人签订的合同。
因无权代理而订立的合同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拓展延伸
合同中无权代理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合同中无权代理的法律后果是严重的。当一方在合同中无权代理他人时,其行为可能被视为无效或无效力。这意味着该合同可能被视为从一开始就不存在,从而无法强制执行。无权代理可能导致合同无效,使受影响的一方无法获得合同约定的权益。此外,无权代理可能导致违约责任,代理人可能需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因此,当涉及到代理行为时,确保代理人具备合法的授权是至关重要的,以避免可能带来的法律后果。
结语
合同中无权代理的法律后果严重。无权代理可能导致合同无效,无法强制执行,受影响方无法获得权益。此外,代理人可能需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确保代理人具备合法授权是至关重要的,以避免可能的法律后果。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无权代理】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
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
(《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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