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税费有:1.5%的契税;0.05%的印花税;交易费;测绘费;权属登记费取证费;差价5.5%(房产证未满2年)的、房产交易盈利部分20%或者房款1%的个人所得税。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63条,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县级以上地方由一个部门统一负责房产管理和土地管理工作的,可以制作、颁发统一的房地产权证书,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将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的确认和变更,分别载入房地产权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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