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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成公司损失的能连扣几个月工资?

来源:客趣旅游网

法律分析:根据劳动法规定,雇员在工作过程中造成公司损失,公司有权利进行扣款。但是具体扣款金额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不能超过实际损失金额,同时需要遵循法定程序。如果雇员不同意扣款,可以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诉或者向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雇员在工作过程中,由于过失或者违反规定造成单位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扣除的赔偿款不得超过劳动者一个月的工资。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四)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依法交纳社会保险费或者住房公积金,或者不按照约定支付劳动者工资。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要求扣除或者变相扣除劳动者工资的,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执行:(一)扣除的数额不得超过本人一个月工资的百分之二十;(二)扣除的数额不得超过劳动者应得工资的百分之五十;(三)扣除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所签订的劳动合同规定的罚款数额。

4、《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二条规定:当事人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损失赔偿的具体数额应当根据损失的情况以及违约程度等因素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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