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包括:(一)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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