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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罪释放是否包括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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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并不代表无罪释放,而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具备一定条件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可以暂时不被关押在看守所。无罪释放的情况是在讯问中发现不构成犯罪,必须立即释放,并发给释放证明。被取保候审的人需遵守规定,如不得离开居住地、及时报告变动等。取保候审并非无罪通知书,仍有可能判刑。

法律分析

一、取保候审代表无罪释放吗?

取保候审只是说暂时不需要被关在看守所,并不代表无罪释放。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在我国,指人民、人民或机关责令某些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随传随到的强制措施。由机关执行。取保候审的条件: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二、无罪释放的情形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无罪释放有如下几种情况:

(1)机关对于被拘留的人,依法讯问时发现其不构成犯罪,必须立即释放,并发给释放证明;

(2)人民、人民对于各自决定逮捕的人,机关对于经人民批准逮捕的人,依法讯问时发现其不构成犯罪,均须立即释放,并发给释放证明;

(3)人民对于机关移送起诉或者免予起诉的案件,经过审查认为被告人不构成犯罪时,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并立即释放在押的被告人;

三、取保候审期间遵守哪些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总之,大家不能将取保候审的决定看成是无罪通知书,就类似于对于孕妇,孕妇在涉嫌犯罪的情况下,整个过程中基本上不会采取任何强制性措施的,因为从人道主义上来说,司法机关也应该考虑到胎儿的健康发育。被取保候审之后,仍然有可能判刑的。

结语

取保候审并不代表无罪释放,而是一种暂时的刑事强制措施。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无罪释放只有在被拘留或逮捕后发现不构成犯罪时才会发生。取保候审期间,被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需要遵守一系列规定,如不得离开居住地、及时报告变动情况、配合传讯等。因此,取保候审的决定并不等同于无罪通知书,被取保候审的人仍有可能面临判刑的可能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七章 附带民事诉讼 第一百零二条 人民在必要的时候,可以采取保全措施,查封、扣押或者冻结被告人的财产。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或者人民可以申请人民采取保全措施。人民采取保全措施,适用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

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五节 逮 捕 第一百三十三条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提请批准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对于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提请批准逮捕。

机关在根据第一款的规定提请人民审查批准逮捕时,应当对犯罪嫌疑人具有社会危险性说明理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九十一条 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应当自接到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不批准逮捕的,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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