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是用人单位必须缴纳的一项保险,如果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社保部门可以要求其限期参加并补缴费用,同时还要支付滞纳金。如果用人单位未为劳动者购买社保,劳动者有权向相关部门投诉。
法律分析
可以。
1、工伤保险属于用人单位必须给劳动者缴纳的保险金范畴,其是可以进行补交的。
2、用人单位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3、用人单位为劳动者购买社保的,劳动者可以向相关部门投诉。
拓展延伸
工伤保险补缴规定及操作流程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保险补缴是指参保人员在未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情况下,可以在一定时限内进行补缴。具体操作流程如下:首先,参保人员需向所在单位或社保机构提出补缴申请,并填写相关表格。其次,单位或社保机构会核实申请人的缴费情况,并计算出应补缴的费用。然后,申请人需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将应补缴的费用缴纳至指定账户。最后,单位或社保机构会核实补缴款项,并将其纳入工伤保险账户。需要注意的是,补缴的费用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因此建议申请人在补缴前咨询相关部门或专业人士,以确保操作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结语
工伤保险补缴是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一项制度,允许未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参保人员进行补缴。具体操作流程包括向单位或社保机构提出补缴申请、核实缴费情况、计算应补缴费用、按时缴纳至指定账户等步骤。补缴前建议咨询相关部门或专业人士,以确保操作的准确性和合规性。工伤保险的补缴制度为劳动者提供了保障,确保他们在遭受工伤时能够享受到相应的保险待遇。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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