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倒卖文物罪的立案标准是:如果行为人行为人具有倒卖三级文物;倒家禁止经营的文物的交易数额高于五万元等情节严重的情形的,可构成该罪,机关就应当予以立案。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最高人民关于办理妨害文物管理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
出售或者为出售而收购、运输、储存《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规定的“国家禁止买卖的文物”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二十六条规定的“倒家禁止经营的文物”。
倒家禁止经营的文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二十六条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倒卖三级文物的;
(二)交易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
(三)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二十六条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
(一)倒卖二级以上文物的;
(二)倒卖三级文物五件以上的;
(三)交易数额在二十五万元以上的;
(四)其他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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