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诉侦查阶段嫌疑人的权利范围是,对于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不予以释放、解除或者变更、应当解除查封、扣押、冻结不解除等情形的,有权向该机关申诉或者控告。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
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利害关系人对于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有权向该机关申诉或者控告:
(一)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不予以释放、解除或者变更的;
(二)应当退还取保候审保证金不退还的;
(三)对与案件无关的财物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的;
(四)应当解除查封、扣押、冻结不解除的;
(五)贪污、挪用、私分、调换、违反规定使用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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