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客趣旅游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四月一号电动车新规定

四月一号电动车新规定

来源:客趣旅游网

明确从今年的4月1日起,没挂牌的电动自行车将禁止上路行驶。

规定》中所称电动自行车属于非机动车,是指符合国家标准,以车载蓄电池作为辅助能源,具备脚踏骑行功能,能实现电助动或(和)电驱动功能的两轮自行车。电动自行车经注册登记并悬挂号牌后,方态前唯可上道路行驶。未经注册登记悬挂号牌的电动自行车禁止上道路行驶,不得使用伪造、变悔敬造的电动自行车号牌或其他类型号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注册登记:
(一)电动自行车不符合国家标准、未获得产品强制性认证证书或者认证证书不在有效期内的;
(二)车辆来历证明、产品合格证、进口凭证与车辆信息不符或者被涂改的;
(三)擅自拼装、改装电动自行车或者违规安装解码提速装置的;
(四)电动自行车无整车编码或者电动机编码的;
(五)车辆属于被盗抢骗的;
(六)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情形。

根据《规定》,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的电动自行车,可以通过带牌销售或预约现场办理等方式进行注册登记。通过带牌销售申请注册登记的,应当在购车之日起30日内,在电动自行车平台上提交个人信息和安装号牌的车辆照片、缴纳工本费、进行交通安全学习教育后,向当地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领电子行驶证。审核通过的,系统自动生成电子行驶证;审核未通过的,通过系统告知原因,经补正后再次审核。

【法律依据】:
根据《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新国标标准第四章总则以及第六章安全要求,2022年电动车新规定如下:(要求上牌的电动自行车需要符合下述条件才可办理上牌手续)

1、将对电动车进行速度,意味着今后电动车不能随意超出限定的速度了,不然是违反相关

规定的,现在限定为每小时不得超过25千米行驶速度。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kqyc.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808号-2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