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类房屋的继承权与使用权相关,规定决定继承的可行性。共同使用权的房屋继承存在复杂问题,如居住、出租等矛盾。公租房等只有使用权,不能继承。农村宅基地的继承涉及继承人身份。继承房产可按规定进行。
法律分析
1、只拥有使用权的房屋,除了普通商品房外,还有央产房、军产房、公租房等等。由于这类房屋性很强,能否继承主要看规定。2、只有使用权,但可以继承的房屋,有一些央产房、军产房等不能上市交易,虽然只有使用权,但允许继承。当然,继承的也只能是使用权,即死者的继承人对该房屋共同拥有使用权。然而多个继承人如何公平、合理并友好地行使共同的使用权,在实践中一直是个复杂的问题。比如,有的继承人要自己居住,有的继承人希望出租,收取租金;有的继承人抱怨自己使用的空间小,有的继承人认为公共区域无人维护等,往往矛盾百出。3、只有使用权,但不能继承的房屋,此类房屋比较典型的是公租房。公租房的性质是租赁,对于租赁的房屋,公民不拥有所有权,而且使用权也不能继承。4、农村宅基地及上房屋,宅基地只有本集体组织成员才可申请取得,而且有“一户一宅”原则,所以,它的继承还关系到继承人的身份问题。明确了是属于可以继承的房产后,通常可以按照以下方式继承:
拓展延伸
无房产证是否影响房屋继承权的行使?
无房产证对房屋继承权的行使可能产生一定影响。在房屋继承过程中,房产证通常是证明房屋权属的重要文件。缺乏房产证可能导致继承人在行使继承权时遇到一些困难。然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房产证并非继承房屋的唯一凭证。继承人可以通过其他证据来证明其继承权,如继承人的身份证明、判决书等。此外,继承人还可以向相关部门申请办理补办或重新办理房产证的手续。因此,虽然无房产证可能增加了继承过程的复杂性,但并不意味着无法办理房屋继承。具体情况还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具体案件来确定。
结语
对于只拥有使用权的房屋,如央产房、军产房、公租房等,能否继承主要取决于规定。对于可以继承的房屋,虽然只有使用权,但继承人共同拥有使用权,如何公平、合理地行使共同使用权是一个复杂的问题。而对于不能继承的房屋,如公租房,公民不拥有所有权,也无法继承使用权。农村宅基地及上房屋的继承还涉及继承人的身份问题。在明确房产是否可以继承后,通常可以按照相应的方式进行继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法定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章 继承 第三十一条 法定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但不动产法定继承,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法定继承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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