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由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合同法》第四百一十四条规定,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合同法》第四百一十五条规定,行纪人处理委托事务支出的费用,由行纪人负担,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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