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忽视对档案的日常管理工作。
2.忽视档案管理工作的环境设备。
3.档案管理水平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第十四条 应当归档的材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期向本单位档案机构或者档案工作人员移交,集中管理,任何个人不得拒绝归档或者据为己有。国家规定不得归档的材料,禁止擅自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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