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对检察机关不起诉权的制约的规定是对于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公安机关认为不起诉的决定错误的,可以要求复议,若人民检察院不采纳,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 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公安机关。公安机关认为不起诉的决定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如果意见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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