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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含义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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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概念,具体如下:

1、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一般是指,法官或合议庭根据行为人的犯罪结果及相关情节,在六个月以上三年以下范围内合理衡量刑期并判处的情形;

2、六个月以上三年以下,两者的差距不是法官的情绪,而是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3、犯罪分子决定刑罚时,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判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除本法特殊规定外,有期徒刑期限为六个月以上十五年以下。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六十一条 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判处。

第四十五条 有期徒刑的期限,除本法第五十条、第六十九条规定外,为六个月以上十五年以下。

第五十条 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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