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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打架再次被拘留,该怎么办?

来源:客趣旅游网

被起诉后的打架行为需要积极参与诉讼活动,赔偿对方医疗费用等损失。被告应搜集有利证据并积极应诉,可聘请律师提供辩护。诉讼程序要求原告具备民事行为能力,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明确被告和诉讼请求及事实理由。若无法达成协商,可通过诉讼解决问题,但需积极应诉,否则将被缺席判决。

法律分析

一、打架已经被拘留过又被起诉怎么办?

打架已经被拘留过又被起诉应当积极的参加诉讼活动。打架后造成对方受伤,依法应当赔偿对方的医疗、误工等费用。如果对方起诉了,就要应诉。

被别人起诉,应当搜集对自己有利的证据,积极应诉答辩,提交答辩状,有条件的可以聘请律师为自己辩护。

相应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五条人民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审理。

二、诉讼的程序要求有哪些?

1、原告应具有民事行为能力。

18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劳动收入为主要来

源的,视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其有资格以自己的名义向提起诉讼,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属无行为能力人或行为能力的人,应由其法定监护人作为法定代理人代为讼诉。

2、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提起讼诉的消费者必须是在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中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消费者或其他受害人。

3、有明确的被告。

消费者在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以销售者或服务者作为被告。如果消费者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时,可以将销售者或生产者任何一方作为被告,法律将对生产者、销售者起诉的选择权赋予了消费者,由他们选择最方便自己进行诉讼、最有履行判决的能力和最容易找到的对象作为被告。

4、有明确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即具体地提出经营者违约、侵权行为的事实和给自己造成的损害,以及经营者应承担的民事责任等。

在日常生活当中如果殴打他人导致他人受到了一定的伤害,那么双方关于赔偿方面的问题是可以私底下进行协商的,如果协商不成的话,可以通过人民诉讼的方式来进行解决,但是不管怎么样,一旦被起诉都是需要积极应诉,不出庭的话,人民会缺席判决。

结语

在面对打架被拘留和起诉的情况下,应当积极参与诉讼活动。如果打架导致他人受伤,应依法承担医疗费用、误工费等赔偿责任。如果对方提起诉讼,应积极应诉,并搜集有利证据,提交答辩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应在立案后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在收到后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未提出答辩状不影响审理。诉讼的程序要求包括原告具备民事行为能力、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明确被告以及明确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在日常生活中,如果打架导致他人受伤,可以私下协商解决,如无法达成一致,可通过诉讼解决。无论如何,一旦被起诉,都需要积极应诉,以免缺席判决。

法律依据

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三节 监视居住 第一百二十条 被监视居住人有正当理由要求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以及要求会见他人或者通信的,应当经负责执行的派出所或者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

人民、人民决定监视居住的,负责执行的派出所在批准被监视居住人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以及与他人会见或者通信前,应当征得决定监视居住的机关同意。

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三节 监视居住 第一百一十 人民、人民决定监视居住的,负责执行的县级机关应当在收到法律文书和有关材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监视居住人住处或者指定居所所在地的派出所,核实被监视居住人身份、住处或者居所等情况后执行。必要时,可以由人民、人民协助执行。

负责执行的派出所应当及时将执行情况通知决定监视居住的机关。

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三节 监视居住 第一百一十三条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制作监视居住通知书,在执行监视居住后二十四小时以内,由决定机关通知被监视居住人的家属。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本条规定的“无法通知”:

(一)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二)没有家属的;

(三)提供的家属联系方式无法取得联系的;

(四)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导致无法通知的。

无法通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监视居住人的家属。

无法通知家属的,应当在监视居住通知书中注明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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