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在正常情况下,不可以在原告地起诉,有特殊情况的,才可以在原告地起诉。双方当事人因买卖合同发生纠纷,当事人向人民提起诉讼的,该诉讼应当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人民管辖,但是,买卖合同的被告是有特殊情况的,才可以在原告地提起诉讼,比如被告是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
一、起诉可以到异地起诉吗
起诉不可以异地起诉。一般是原告就被告的原则,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提起诉讼;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如果是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管辖。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是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
二、如何确定涉外民事诉讼管辖
1、被告在我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合同纠纷或其他财产权益纠纷案件的管辖。
因合同纠纷或者侵权纠纷对在我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被告提出诉讼,原告可在与争议有一定的联系的地点的人民进行选择管辖。民事诉讼法规定,因合同纠纷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被告提起的诉讼,如果合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签订或者履行,或者诉讼标的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或者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有可供扣押的财产,或者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设有代表机构,可以由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诉讼标的物所在地、可供扣押财产所在地、侵权行为地或者代表机构住所地人民管辖。这一规定明确了:
(1)因合同纠纷对中国境外的被告提起诉讼,如果合同在中国签订或者履行,或者诉讼标的物在中国,或者被告在中国有可供扣押的财产,或者被告在中国设有代表机构,可以由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诉讼标的物所在地、可供扣押财产所在地或者代表机构住所地人民管辖。
(2)因侵权纠纷对在中国境外的被告提起诉讼,如果侵权行为发生地、结果地在中国,或者被告在中国有可供扣押的财产,或者被告在中国设有代表机构,可以由侵权行为发生地、侵权行为结果地、诉讼标的物所在地、可供扣押财产所在地或者代表机构住所地人民管辖。上述财产权益纠纷包括不动产纠纷,即使不动产在国外,只要被告在中国有可供扣押的财产,原告即可向人民提起诉讼。
2、涉外合同或者涉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由当事人协议选择管辖。
民事诉讼法规定,涉外合同或者涉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用书面协议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管辖。选择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管辖的,不得违反本法关于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这条规定是协议管辖:
(1)涉外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用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的人民管辖。
(2)涉外侵权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纠纷发生后达成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侵权行为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的人民管辖。协议管辖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3、应诉管辖。
民事诉讼法规定,涉外民事诉讼的被告对人民管辖不提出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承认该人民为有管辖权的。这条规定是应诉管辖,又称为默示管辖,即涉外民事诉讼的原告即使向无管辖权的人民提起诉讼,但该案的被告未向人民提出管辖权异议,并前来应诉进行实质性答辩的,视为其承认该人民为有管辖权的。
4、专属管辖。
民事诉讼法规定,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履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管辖。这一规定,明确了外国对这类纠纷无管辖权。这一规定符合合同纠纷由履行地管辖的国际惯例。
三、民间借贷能在原告住所地起诉吗
打官司涉及到管辖的选择问题,经常有人问,是该去原告还是被告住所地起诉呢,我国民事诉讼法对管辖做出了明确的规定。民间借贷纠纷的管辖,分为以下情况:如果双方签订的借条、借款合同、借款协议约定了发生纠纷的管辖,那么债权人就只能向约定的管辖提起诉讼,不能向原告所在地起诉;如果双方没有签署借条、借款合同或协议,或者借条、借款合同中没有约定管辖的,债权人可以向被告的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民起诉、也可以向合同履行地的人民起诉,而民间借贷纠纷中,没有约定合同履行地的,事后又未达成补充协议的,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也就是说,双方没有约定管辖的,又没有约定合同履行地的情况下,可以选择在原告所在地起诉,也可以选择在被告所在地起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二条 特别规定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第二十三条 合同纠纷管辖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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