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客趣旅游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交通事故腿骨折伤残鉴定时间

交通事故腿骨折伤残鉴定时间

来源:客趣旅游网

1、《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B18667-》3.2条明确规定“评定时机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治疗终结为准”。一般来讲,提前鉴定可能导致伤残等级增高,损害赔偿义务人的利益延后鉴定会使伤残等级偏低,损害伤者利益。所以,应当在治疗终结后及时评定。所谓治疗终结,一般指临床医学一般原则所承认的临床效果稳定。肢体鉴定一般是交通事故发生3个月后去做,精神鉴定一般是6个月后去做,具体根据受伤者恢复情况。鉴定时间不对会导致鉴定结论被推翻或不被采信。2、发生交通事故后,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因伤致残,在治疗终结后,可向交通管理机关要求出具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委托书或者起诉后向申请伤残评定3、不管是机关交通部门的伤残鉴定委托书还是起诉后向申请鉴定,伤残鉴定最好还是委托专业的交通事故律师带着去做。原因是专业的交通事故律师对伤残鉴定的标准掌握的比较好,看到相关材料大致就可以判断出伤残级别,防止有的保险公司和鉴定机构勾结,将当事人的伤残鉴定做低专业的交通事故律师去鉴定机构做伤残鉴定,鉴定机构的鉴定人知道专业交通事故律师的专业知识水平,鉴定结论相对就会客观公正。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kqyc.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808号-2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