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认定赌资数额时,投注点数实际代表金额应结合被告人供述及各方面证据综合认定。
“赌资数额”与“投注数额”不同,在依据投注点数不能计算出客观真实赌资数额时,应结合犯罪嫌疑人供述、证人证言;
及网站管理信息系统提取的各项数据、以及专用于赌资流转的账户资金等各客观证据综合计算其赢取金额,作为赌资数额认定的依据。
上级代理向下级代理“返水”金额不应从上级代理非法获利数额中扣除。
一、开设赌场罪情节严重的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视为开设赌场罪情节严重:1.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3万元以上的;2.赌资数额累计达到30万元以上的;3.参赌人数累计达到120人以上的;4.建立网站后通过提供给他人组织,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5.参与网站利润分成,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6.为网站招募下级代理,由下级代理接受投注的;7.招揽未成年人参与网络的;8.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二、网赌输的钱可以要回来吗
不能。本是违法的,不受法律保护,赌资一般没收。犯罪中用作赌注的款物、换取筹码的款物和通过赢取的款物属于赌资。通过计算机网络实施犯罪的,赌资数额可以按照在计算机网络上投注或者赢取的点数乘以每一点实际代表的金额认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零三条,以营利为目的,聚众或者以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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