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出让金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得到后所付的金额,由土地使用权得到方支付。它是土地使用权的交易价格,也可理解为地价。根据《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办法》,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时,应明确商定土地出让收入具体数额、缴交地方国库的时限和违约职责等内容。
法律分析
土地出让金,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得到后所付的金额,通常由土地使用权得到方(受让人)支付。
土地出让金,是指各级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将土地使用权出让给土地使用者,按限定向受让人收取的土地出让的全部价款。土地出让金准确地说,是土地使用权的交易价格;也可简单地理解为地价。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办法〉第六条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与国有土地使用权受让人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时,应当明确商定该国有土地使用权受让人应当交纳的土地出让收入具体数额、缴交地方国库的具体时限以及违约职责等内容。
拓展延伸
土地出让金的支付责任归属及相关规定
土地出让金的支付责任归属及相关规定是指确定土地出让金应由哪方承担的问题,具体规定在土地出让合同和相关法律法规中有所规定。根据《土地管理法》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一般情况下,土地出让金由土地使用权取得人承担。然而,在特定情况下,如政府出让土地时,土地出让金可能由政府或其他相关方承担。具体的支付责任归属需要根据具体合同和法律法规来确定。因此,当涉及土地出让金的支付责任时,需要仔细研究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条款,以确定具体的支付责任归属。
结语
土地出让金的支付责任归属及相关规定是土地交易中重要的问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条款,一般情况下,土地使用权取得人承担土地出让金的支付责任。然而,在特定情况下,如政府出让土地时,支付责任可能由政府或其他相关方承担。因此,在涉及土地出让金支付责任时,需要仔细研究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条款,以确定具体的支付责任归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乡镇企业法: 第二十八条 举办乡镇企业,其建设用地应当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严格控制、合理利用和节约使用土地,凡有荒地、劣地可以利用的,不得占用耕地、好地。
举办乡镇企业使用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有关用地批准手续和土地登记手续。
乡镇企业使用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连续闲置两年以上或者因停办闲置一年以上的,应当由原土地所有者收回该土地使用权,重新安排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修正):第四章 房地产交易 第二节 房地产转让 第四十三条 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后,其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为原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减去原土地使用者已经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修正):第三章 房地产开发 第三十一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注册资本与投资总额的比例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房地产开发企业分期开发房地产的,分期投资额应当与项目规模相适应,并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约定,按期投入资金,用于项目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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