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阻却事由里,违法性认识错误和缺乏期待可能性的概念分别是什么??违法性认识错误是指法律规定的行为是违法的,但因为以其本人的素质还认识不到该行为违法。如某人向咨询某一行为是否违法,回答其不是违法行为,他就去做了,但事实上该行为法律规定为违法。由于该人没有认识到该行为违法而实施了,就不构成犯罪。这就是违法性认识错误。缺乏期待可能性是指从行为当时的具体情况看,可以期待行为人不予实施违法行为,而应实施合法行为的情形。法律不能强人所难,只有当一个人具有期待作出适法行为的可能性但却做出违法行为时,才能对行为人进行谴责,如果不具有期待可能性,也就不能对行为人的违法行为进行谴责与非难。还有不懂的吗? 该内容由 杨振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kqyc.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808号-2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