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未办理经营手续或者擅自拉工作的证据。《道路运输条例》对运输市场,特别是客运市场实行准入制度,并授权县级以上道路交通部门进行管理。只有具有经营资格和经营条件的企业、人员和车辆才有权从事道路客运工作。就出租车而言,个人没有经营权,必须是具有出租车运输经营资格的企业、合格的车辆和合格的人员。所谓的个人从事出租车运输,只有从出租车公司承包、租赁等形式取得的车辆或经营权。没有经营许可证的,为非正式经营车辆(通常称为黑车)。被路政执法人员抓获的,扣除车辆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没收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的,处二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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