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票据丧失,失票人可以及时通知票据的付款人挂失止付。失票人通知票据的付敦人或代理付款人挂失止付时.应当填写挂失止付通知书并签章。挂失止付通知书应当记载如下事项:l、票据丧失的时间和事由;2、票据种类、号码、金额、出票日期、付款日期、付款人名称、收款人名称;3、挂失止付人的名称,营业场所或者住所以及联系方法。
法律依据:《票据法》第十五条 票据丧失,失票人可以及时通知票据的付款人挂失止付,但是,未记载付款人或者无法确定付款人及其代理付款人的票据除外。
收到挂失止付通知的付款人,应当暂停支付。
失票人应当在通知挂失止付后三日内,也可以在票据丧失后,依法向人民申请公示催告,或者向人民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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