催缴物业费通知
尊敬的各位业主/住户:
为规范本物业的管理程序,提高物业服务水平,同时在享受质、价合理的物业服务情况下,根据“人人平等”的原则,请还未缴纳2016年物业费的业主/租户请在2017年1月25日前到客服中心缴纳,使物业中心能够更好的做到改善业主的生活质量和居住环境,建设和谐小区的目的。对逾期不交物业费的业主,物业中心将秉公办事,按照《物业管理条例》及《物业服务协议》的相关规定,诉诸法律程序解决,追缴拖欠的全额物业费,并从逾期之日起按每天千分之三交纳违约金。望广大业主/租户周知。
缴费地点:阳光福邸小区大门口物业客服中心
上饶市申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月19日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kqyc.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808号-2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