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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门检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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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木质门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项目 允许偏差检验方法 (mm) 框、扇厚度 框高度与宽度 扇高度与宽度 框、扇对角线长度差 3.0 角,扇量外角 框、扇截口与线条结合1.0 处高低差 扇表面平整度 2.0 查 扇翘曲度 3.0 检查 框正、侧面安装垂直度 1.0 查 框与扇、扇与扇接缝高1.0 低差 2.木质门的留缝限值和检验方法

项目 门扇与上框间留缝 留缝限值(mm) 1.5~4.0 检验方法 用塞尺检查 用钢直尺和塞尺检查 用1m垂直检测尺检在检查平台上用塞尺用1m靠尺和塞尺检用钢直尺和塞尺检查 +1.0,-1.0 +3.0,+1.5 -1.5,-3.0 用千分尺检查 用钢尺检查 用钢尺检查 用钢尺检查,框量里门扇与侧框间留缝 外门 门扇与地面间内门 留缝 1.5~4.0 4.0~6.0 6.0~8.0 卫生间 8.0~10.0

3. 装饰面贴面表面外观要求

公称范围 缺陷名缺陷范围 称 框 纵横框 门芯板 直径1mm以下麻点 (距离300mm) 均匀颗粒,手感不麻面 刮手 宽度≤0.5mm,划伤 深度不划破PVC饰面长100mm 凹陷深度≤1.5mm,宽度压痕 100mm以下,不集中 浮贴 粘贴不牢 不允许 8个 3个 6个 3条 1条 2条 不限 不限 2个 5个 门扇 褶皱 局部重叠 面积不超过缺皮 5mm2 5个 不允许 3个 5个 不允许 不允许 翘皮 凸起不超过2mm 不限 亮影/暗面积不超过痕 50mm2 不限 2处 3处 离缝 拼接缝隙 注:具体检测方法为目测

≤1mm ≤0.5mm ≤1mm 4. 漆饰表面外现要求 名 称 漆膜划痕 漆膜鼓泡 漏漆 污染(包括凹槽线型套色部分) 针孔 色漆,直径≤0.3mm,每片门表面≤8个, 面漆不允许 表面漆膜皱皮 透砂 ≤门板总面积的0.2% 不明显 要 求 不明显 不允许 不明显 不许有 漆膜粒子及凹槽线型部分 手感光滑 套色线型结合部分塌套色线型分界线流畅,均匀,一致 边 色差 5. 含水率要求

木质门含水率要求不小于6%,不大于当地平衡含水率。 6. 木门的环保指数要求

甲醛释放量应小于1.5mg/L;重金属含量(限色漆):可溶性铅应小于90mg/kg,可溶性镉应小于75mg/kg,可溶性铬应小于60mg/kg,可溶性汞应小于60mg/kg。 注:具体检测方法为目测 1.木质门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项目 允许偏差检验方法 (mm) 框、扇厚度 框高度与宽度 扇高度与宽度 框、扇对角线长度差 3.0 角,扇量外角 框、扇截口与线条结合1.0 用钢直尺和塞尺检查 +1.0,-1.0 +3.0,+1.5 -1.5,-3.0 用千分尺检查 用钢尺检查 用钢尺检查 一般允许 用钢尺检查,框量里处高低差 扇表面平整度 2.0 查 扇翘曲度 3.0 检查 框正、侧面安装垂直度 1.0 查 框与扇、扇与扇接缝高1.0 低差 2.木质门的留缝限值和检验方法

项目 门扇与上框间留缝 门扇与侧框间留缝 外门 门扇与地面间内门 留缝 卫生间 8.0~10.0

用1m靠尺和塞尺检在检查平台上用塞尺用1m垂直检测尺检用钢直尺和塞尺检查 留缝限值(mm) 1.5~4.0 1.5~4.0 4.0~6.0 6.0~8.0 检验方法 用塞尺检查 3. 装饰面贴面表面外观要求

公称范围 缺陷名缺陷范围 称 框 纵横框 门芯板 门扇 直径1mm以下(距麻点 离300mm) 均匀颗粒,手感不麻面 刮手 宽度≤0.5mm,深度划伤 不划破PVC饰面长100mm 凹陷深度≤1.5mm,压痕 宽度100mm以下,8个 不集中 浮贴 粘贴不牢 褶皱 局部重叠 缺皮 面积不超过5mm2 5个 翘皮 凸起不超过2mm 不限 亮影/暗痕 面积不超过50mm2 不允许 不允许 3个 5个 不允许 不允许 3个 6个 3条 1条 2条 不限 不限 2个 5个 不限 2处 3处 离缝 拼接缝隙 注:具体检测方法为目测

≤1mm ≤0.5mm ≤1mm 4. 漆饰表面外现要求 名 称 要 求 漆膜划痕 漆膜鼓泡 漏漆 污染(包括凹槽线型套色部分) 针孔 不明显 不允许 不明显 不许有 色漆,直径≤0.3mm,每片门表面≤8个, 面漆不允许 表面漆膜皱皮 透砂 漆膜粒子及凹槽线型部分 ≤门板总面积的0.2% 不明显 手感光滑 套色线型结合部分塌套色线型分界线流畅,均匀,一致 边 色差 5. 含水率要求

木质门含水率要求不小于6%,不大于当地平衡含水率。 6. 木门的环保指数要求

甲醛释放量应小于1.5mg/L;重金属含量(限色漆):可溶性铅应小于90mg/kg,可溶性镉应小于75mg/kg,可溶性铬应小于60mg/kg,可溶性汞应小于60mg/kg。注:具体检测方法为目测

一般允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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