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方:(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性别_____:出生:____年____月____日
职务:____国籍: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受让方:(乙方)_____
地址:_____ 电话: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性别:_____出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职务:_____ 国籍: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
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在市______地段(地块编号:______)拥有房地产,名称:______数量:______,现有偿转让,转让方式为(1)出售(2)交换(3)赠与(4)继承
第二条 乙方自愿从甲方受让上述土地使用权及其上物业。
土地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m2
其中:基底分摊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m2
公用分摊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m2
其他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m2
共有使用权土地面积:__________________m2物业部分为: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甲乙双方对上述转让数量、面积核对无误,同意上述房地产转让价格为______币,单价______元/m2,总金额______元;并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全部交完。
第四条 土地使用年期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五条 乙方继续履行原《土地使用规则》中的有关规定,原《条例》公布前行政划拨的用地和历史用地,必须履行特区有关规定的义务。
第六条 乙方从______年开始,缴纳土地使用费,在此以前的土地使用费全由甲方负责。
第七条 房地产转让费由甲方负责缴纳。
第 转让合同由双方签字盖章,经市公证机关公证,并到主管部门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后,乙方正式取得房地产权。
第九条 乙方获得房地产权,如再发生出租、抵押、转让(含出售、赠与、继承、交换)时,应按第之规定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
第十条 如系地产商第一次售房,原房地产预售合同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十一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4份,甲乙双方、房地产权登记机关、公证处各1份。 转让方:____________(盖章) 受让方:____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
年 月 日
卖方(甲方):
联系方式:
买方(乙方):
联系方式:
卖方公证人(甲方公证人):
联系方式:
买方公证人(乙方公证人):
联系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产,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状况
甲方所售房屋位于(路号),号楼,东单元六楼东户,主房建筑面积平方米,储藏室平方米,水电暖及通信设施均齐全。
1、甲方自愿将房屋出售给乙方;
2、乙方自愿购买上述房屋;
3、甲方系本合同项下房屋的所有权人,甲方保证已向乙方如实陈述上述房屋权属状况及其他基本状况,且保证该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
4、甲乙双方公证人系与双方无任何血缘关系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公民,且对该房屋买卖的有关事项清楚明确。
第二条:房屋价格
甲乙双方约定房屋的成交总价格为(人民币)元整(大写:元整)。该价格包括附属设施及其他配套设施的转让费用。
第三条:房屋付款及过户等相关相应费用的缴纳
1、乙方应在本合同签字生效当日,将房屋总价款元人民币一次性全部付清,甲方同时将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包含储藏室)移交给乙方,由乙方完全占有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甲方不得干预;
2、甲乙双方约定:该房屋办理过户手续时,甲方需无附加条件,积极协助乙方办理过户,过户费用应由方在办理过户手续时向相关部门交付;
3、凡法律、规定的有关该房屋的应由甲乙双方负担的一切税款和费用均有甲乙双方共同承担;
4、截至本合同签订之日,甲方因使用该房屋产生的各项未结费用应有甲方承担(各项费用包括:水、电、煤气、天然气、暖气、有线电视、电话、宽带以及物业管理等费用)。5、合同签订当日,乙方需在甲方的协助下对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等进行验收,完成上述各项后,双方签署交付单,确认完成交付;
6、待房产买卖手续办理完后,水表、电表、煤气表、天然气表、有线电视等相关设施的.更名手续应由甲方协助办理。
第四条:甲乙双方需充分认识的相关条款,甲乙双方均不得以此为由提出变更和解除合同
1、由于公司职工房产手续尚在集中管理中,自房屋交付至正式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尚需一定时间,合同双方对此已有清醒认识,甲乙双方均不得以此为由提出变更和解除合同;
2、自房屋交付至办理正式的房产过户手续期间因法律、造成前述税款和费用的增减以及房价波动所带来的风险,合同双方已有清醒认识,甲乙双方均不得以此为由提出变更和解除合同;
3、本合同自签订当日甲方将房屋交付乙方。该房屋的损毁、灭失的风险,自房屋交付之日起转移至乙方,乙方对房屋现有状况(指建筑质量、室内装修、配套设施、小区环境等)做了充分了解,无任何异议,甲乙双方均不得以此为由提出变更和解除合同;
4、由于本房产系公司职工集中管理的房产,甲方承诺在乙方使用该房产时,公司规定的允许甲方享有的关于该房产的一切福利转由乙方享有,甲方不向乙方以任何理由要求支付公司和相关其他部门要求甲方支付的各项费用(各项费用包括:水、电、煤气、天然气、有线电视、电话、宽带以及物业管理等费用),转由乙方支付,甲乙双方均不得以此为由提出变更和解除合同
甲方: , 年 月 日出生,公民身份证号码: 。
乙方: , 年 月 日出生,公民身份证号码: 。
协议书内容:
甲方于秀芝原在 有房产一处,现该房产已动迁, 于 年 月 日与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房屋拆迁补偿协议》(协议编号: ),自选安置房屋地点为。现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在经相关部门同意后,甲方 自愿同意将上述自选房屋转让给乙方 ,并同意由乙方办理上述安置房屋的相关手续,安置房屋产权落在 名下。
2、本协议用于动迁、回迁使用时,协议内容若与动迁、回迁有关相抵触,按动迁、回迁执行,如违迁、回迁,乙方同意相关部门收回上述动迁回迁安置的房产,甲方承担连带责任。
3、甲乙双方保证未侵犯他人合法权益,否则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外,并保证将其应得财产给予返还。
4、本协议只是甲乙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需经相关部门同意后方可生效。
5、本协议如不生效,甲乙双方自愿承担协议不生效的法律后果及经济责任,双方对协议履行中出现的纠纷,自行协商解决与公证处和其他相关部门无关。
6、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因转让所产生的法律责任双方自行 承担。
7、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按手印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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