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考勤,确保公司各项工作正常有序进行,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公司全体员工。
二、考勤周期:一个月,自每月1日至当月最后一天止。
三、考勤记录:公司机关人员采用电子考勤,由综合办负责记录。现场监理人员的考勤由总监指定的总监代表(没有总监代表的由总监负责记录)负责记录。公司逐步推行电子考勤。
四、考勤人:公司机关人员的.考勤人为综合办公室主任,监理部的考勤人为项目总监。
五、考勤责任:监理现场考勤记录人应及时准确填写《考勤表》,下月3日前(节假日顺延)将考勤表和请假条上报给考勤人,由考勤人进行核实汇总后报公司财务(包括机关人员考勤)。考勤记录人对考勤的完整行、真实性负责;考勤人对所负责项目考勤表进行审查把关。
六、公休假日:员工每月公休日为4天,休假四天以内不扣发工资。但请假休息应经总监代表或总监同意,并做好业主工作或临时调整人员。凡未经批准、先斩后奏以及导致业主投诉不满的,视为旷工。
七、员工请假:须至少提前一个工作日向主管提出书面申请,待批准后方可休息,特殊情况可先口头或电话申请,批假人做好记录,假期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补办手续。
八、批假权限:4天以内(含4天),由部门负责人、项目总监代表(没有总监代表的为总监)批准;5至15天(含15天)由考勤人批准;15天以上以上由总经理批准。部门负责人和总监请假须经总经理批准。
九、工资计算:员工日工资(元)=(工资总额÷30)元/日。
十、检查奖罚:
1.考勤记录人与考勤人串通,故意弄虚作假,虚报考勤的,处罚当事人和考勤记录人虚报天数双倍的工资,并给于通报批评。
2.考勤记录人不负责任,造成相关人员考勤错误者,考勤记录人承担公司多支付的工资;考勤人审核把关不严,每次罚款100元。
3.举报或发现考勤不实的,每次奖励100元。
4.迟报考勤,导致不能按期发放工资者,延期发放工资的责任由责任人承担,每次处罚100元,并负责向相关人员作出解释。
十一、附则:
1.本制度的.管理部门:综合办办公室。
2.本制度自12月1日起执行,原制度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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