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
为了做好我县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工程建设工作,根据国家基本建设的有关规定,工程建设管理需实行项目法人制。为此,拟成立“莲花县中小河流治理工程项目部”,为该工程建设管理的项目法人单位。由李少华同志担任项目部主任,王秋生同志担任技术负责人。
特此请示,请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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