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田林县中小学心理健康骨干教师的专业技能、业务能力和教学水平,按照20__年工作规划,充分利用暑假期间举办全县中小学心理健康骨干教师能力提升培训班,为确保培训工作顺利进行,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培训组织
培训班由田林县教育局主办,广西教育学院教研服务部承办。
二、培训对象和人数
全县心理健康骨干教师、心理咨询室管理员50人。
三、培训方式及内容
(一)培训方式
采用集中面授的培训方式。
(二)培训内容
1.心理咨询基本技能培训和督导(从当代学校学生典型案例入手,实践操作)。
2.班级心理健康课程的设计和教学能力方面的培训。
3.校园心理健康和危机干预。
4.如何进行与家长协同工作。
5.教师的自我心理成长。
四、培训时间及地点
(一)培训时间:20__年8月20日至24日五天,8月19日下午报到,8月24日下午返程。
(二)报到地点:南宁市青秀区鲤湾路17号如家精选酒店,电话。培训地点:教育学院南校区阶二教室。
五、培训经费
培训班参培教师50人,培训费标准按照百财行〔20xx〕18号文件《百色市本级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培训经费用于学员食宿费、培训专家交通、食宿及劳务费,项目设计、项目管理、场地成本等费用,不含往返交通费),由县教育局直接划拨承办方。
六、培训要求
(一)各学校要认真选派心理健康骨干教师参加培训,并按培训时间通知教师本人按时参加培训。
(二)参加培训人员要严格参照新冠肺炎流行期间相关防控指南,严格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三)培训期间由领队负责考勤登记,培训结束后把考勤登记表带回并交到县教研室检查备案。
(四)参加培训教师的往返交通费由各校统计后报县教育局划拨到学校按实际报销。
(五)县教研室负责安排培训工作,并与承办单位对接,选定培训授课教师,做好培训工作的相关事宜。
(六)请各中小学校于20__年8月12日前将参加培训的教师名单报送县教研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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