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区校车安全管理,消除校车安全隐患,有效预防道路安全事故,切实保障幼儿乘车安全,10月24日至25日,伊春区教育局联合区交警大队、交通运输分局、安监局组成联合检查组,深入辖区购置校车的九所幼儿园,对全区的十二辆校车全部进行了安全检查。
检查组严格按照《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听取了幼儿园落实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的情况汇报,认真查看了校车档案及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以及校车行驶证、年检证明等相关材料,重点对校车驾驶人的驾驶资质进行了审查,对校车轮胎、灯光、雨刮器、制动、车窗玻璃、转向灯等安全性能状况,以及灭火器、安全锤等应急逃生设备进行了集中检查;对运载幼儿车辆的运行时间、行驶路线和幼儿老师跟车和收车验车制度建设情况、幼儿园对幼儿安全乘车的组织情况等,要求严把日常管理关,要定期组织对校车驾驶人进行面对面的安全教育,切实增强校车驾驶人的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并定期对校车进行安全例检,确保车辆安全。
检查中,发现有的校车上灭火器过期、急救箱中没有急救用品等问题。检查组人员现场要求相关幼儿园马上进行整改,并进一步落实相关人员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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