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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接种工作计划 篇11

来源:客趣旅游网

  一、20xx年秋季入托、入学查验时间安排:

  1、查验工作20xx年9月1日起,9月30日结束,需要查验第十小学校、机关幼儿园、妇联幼儿园、新华幼儿园。

  2、9月1至9日:准备阶段。准备、印制、发放查验表册。召开学校、幼托机构查验工作培训会。开展预防接种证查验宣传。9月10日至20日,预防接种证查验阶段。各幼托机构、学校收集本校儿童的预防接种证,对照印发的免疫程序和应种针次,逐一核对,并按要求填入相应的表册内。同时对无接种证的或未完成疫苗免疫针次的儿童,填写、发放通知单。

  3、9月20至30日,统计报表阶段:统计查验结果,汇总、报告统计表。

  二、查验工作

  我单位配合学校根据下发的查验通知要求,逐一核对每位新生的接种记录并登记造册,再统计本校每位新生各种疫苗接种情况,重点统计各种疫苗已种和本次应种数据,并实施补种。

  三、补种(证)工作:

  (一)补种原则:按照国家扩大免疫规划规定的程序和疫苗,对漏种的疫苗进行补种。免疫规划规定的疫苗实行免费接种,需自愿接种二类疫苗的,经家长同意后,可自费接种二类疫苗:如流脑4价疫苗,水痘、流感疫苗等。

  1、未接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儿童,按照疫苗免疫程序进行补种;

  2、未完成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免疫程序规定剂次的儿童,只需补种未完成的剂次;

  3、未完成吸附百白破联合疫苗免疫程序的儿童,3月龄-6岁儿童使用吸附百白破联合疫苗,7-11岁使用吸附白喉破伤风联合疫苗,12岁以上儿童使用成人及青少年吸附白喉破伤风联合疫苗;

  4、未完成脊髓灰质炎减毒活疫苗免疫程序的儿童,4岁以下儿童未达到3剂次(含强化免疫等)的应补种完成3剂次。4岁以上儿童未达到4剂次(含强化免疫等)的应补种完成4剂次;

  5、未完成2剂次麻疹减毒活疫苗免疫程序的儿童,应补满至2剂次;按国家扩大免疫规划实施方案规定,第二针含麻制剂

  加强使用麻腮或麻腮风联合疫苗,20xx年以前出生的儿童需自费接种。

  6、如需补种多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两种疫苗可以在不同部位同时接种。两种减毒活疫苗可在同一天注射,如未在同一天注射,则接种注射时间应至少间隔4周。严禁将不同疫苗混合在1支注射器中接种。

  7、特别强调,应加强流脑A+C和白破二联及含麻制剂的补种。

  (二)补种对象:玉溪辖区范围内各幼托机构、小学内未完成免疫程序规定针次或无接种证的儿童。

  (三)补种时间:9月15日至9月30日。

  (四)补种方式:在不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的情况下,原则上以定时、定点接种为主。各幼儿园、学校要给予积极支持与配合,提供必要的接种环境,确保查漏补种安全。

  (五)补种实施:由我单位对所在辖区的学校及幼托机构实施。

  四、补证:

  1、原则:在初始建卡建证原接种单位补办卡证

  2、接种记录:以原始档案(接种卡)记录为准,无原始记录的,可以家长回忆的做为接种记录,家长不能准确捆接种时间的,识为未种,可以补办空白接种证,再按预约时间补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

  五、工作总结

  在预防接种证查结束后,完成各种资料收集、整理、统计、分析和资料上报工作。做好资料的归档保存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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