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承担相关卫生行政许可事项的咨询,为行政相对人提供许可项目申请的帮助、指导。
㈡负责当地食品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公共场所卫生、职业卫生、学校卫生、健康相关产品的监督检查,对需要整改事项下达监督文书。
㈢负责当地农村医疗服务市场的监管,对乡镇各类医疗机构、村卫生室(所)及其医务人员的执业资格、执业范围进行监督检查,对需要整改事项下达监督文书。
㈣负责乡(镇)、村级医疗机构及其他机构的传染病疫情报告、疫情控制措施、消毒隔离制度执行情况和医疗废物处理、血液安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需要整改事项下达监督文书。
对㈡、㈢、㈣项经常性监督中发现的违法事实应及时进行调查,并上报上级卫生监督机构,协助查处。
㈤受理卫生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对卫生违法行为调查取证,负责实施卫生行政控制措施。
㈥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负责当地的卫生监督信息收集、核实和上报。
㈦建立当地卫生监督工作档案。
㈧依据法律规定,实施对相对人50元以下的`当场行政处罚。 ㈨承担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监督机构交办的其他卫生监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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