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着力解决履职不力、作风不正、行为不廉等损害经济发展环境的问题,全面做好供水保障工作,满足城区人民的生产、生活用水需求,为客户提供方便、快捷、高效的服务,特作如下总结:
一、严格规范服务
依据国家法规和行业规定,严格执法程序,做到依法办事;强化水质检测,保障用水安全;恪守职业道德,实行“一站式”服务。将报装上户、增容、更名、过户、迁移、报停、收费业务等融为一体,为客户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对来电、来访、来函业务处理,做到文明礼貌、服务热情,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对“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吃、拿、卡、要”等行为严格实行责任追究。
二、服务改善民生
1。对服务范围、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业务流程等向社会公开,严格按照市价格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2。受理报装业务4个工作日完成,应急大修3个工作日完成,小修、维修、业务咨询、迁移过户、数据咨询等业务2个工作日落实。
3。因市政工程建设、供水设施、设备检修需实行片区停水的,履行报告制,提前24小时在新闻媒体发布公告;因突发事件需停水抢修管网的紧急状况,提前2小时在新闻媒体发布公告。
4。接到群众举报水事案件、水事纠纷,在1小时内赶赴现场处理。
三、转变工作作风
严格执行规定和“六条意见”、州委实施细则、“十项规定”精神,采取得力措施,纠正和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等问题,落实好“三违”整治措施,加强对“跑、冒、滴、漏”的管理,杜绝敷衍应对、执行不力、不敢担当、生冷硬推、效率低下等行为发生,真正做到热情服务,让群众满意。
四、抓好廉政建设
加强廉政风险防控,落实主体责任、纪检监督责任,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机制。坚持“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领导班子成员实行“一岗双责”,除抓好分管业务外,必须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认真落实纪检监督责任,加强监督检查,制定完善执纪问责办法,对违规违纪和违法案件实行“一案双查”,严肃执纪问责。
五、收集和解决问题
接受群众监督,畅通投诉渠道,采取明察暗访、深入基层调研、邀请服务对象及“两代表一委员”座谈、问卷调查以及设置意见箱、服务电话、QQ信箱等方式,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做好投诉回访,真心实意纳谏,及时调查处理,认真整改落实,建立履职尽责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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