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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队长工作职责范围 篇3

来源:客趣旅游网

  一.直接责任:

  2.负责公司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组织筹备工作;

  3.负责食堂、宿舍、门卫保安管理工作;

  4.负责消防系统的管理运行;

  5.负责公司6S检查评比工作;

  6.负责稽核制度的执行、监督。

  7.及时准确传达上级指示。

  8.召集公司行政工作会议:参加总经理办公例会以及其它重要会议。

  9.制定全公司年度培训计划,经批准后实施、考核。

  10.负责协调公司部门间的合作联系,先期调解事故及劳动争议。

  11.指导、监督、检查所属下级的各项工作,负责办公职能检查。

  12.及时对下级工作中的争议作出裁决。

  二.权限范围:

  1.有先期调解公司各部门间工作争议的权力。

  2对各部门防火安全与保卫隐患有下令限期整改权。

  3.有对直接下级岗位调配的建议权、任用的提名权和奖惩的建议权。

  4.对所属下级的工作有监督、检查权。

  5.对所属下级的管理水平、业务水平和业绩有考核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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