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接责任:
2.负责公司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组织筹备工作;
3.负责食堂、宿舍、门卫保安管理工作;
4.负责消防系统的管理运行;
5.负责公司6S检查评比工作;
6.负责稽核制度的执行、监督。
7.及时准确传达上级指示。
8.召集公司行政工作会议:参加总经理办公例会以及其它重要会议。
9.制定全公司年度培训计划,经批准后实施、考核。
10.负责协调公司部门间的合作联系,先期调解事故及劳动争议。
11.指导、监督、检查所属下级的各项工作,负责办公职能检查。
12.及时对下级工作中的争议作出裁决。
二.权限范围:
1.有先期调解公司各部门间工作争议的权力。
2对各部门防火安全与保卫隐患有下令限期整改权。
3.有对直接下级岗位调配的建议权、任用的提名权和奖惩的建议权。
4.对所属下级的工作有监督、检查权。
5.对所属下级的管理水平、业务水平和业绩有考核权。
Copyright © 2019- kqyc.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808号-2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