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食药许受通[ ]号
(申请人姓名或名称):
经审查,你(单位)于年月日提出的(行政许可事项名称)申请,符合受理条件,本机关决定予以受理。办理期限为个工作日,将于年月日前依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依法需要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和专家评审的,或者经批准延长的,所需期限将另行告知)。
特此通知。
联系人(经手人/经办人):
联系电话:
(机关印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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