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苹果苗木国家标准规定 自根砧苹果苗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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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苹果苗木等级规格指标项目:1级:2级:3级;基本要求:品种和砧木类型纯正,无检疫对象和严重病虫害,无冻害和明显的机械损伤,侧根分布均匀舒展,须根多,接合部和砧桩剪口愈合良好,根和茎无干缩皱皮。

2、项目:1级:2级:3级;D:≥0.3;厘米/L:≥20厘米的侧根:①(条):≥5≥4≥3D≥0.2;厘米/L:≥20厘米的侧根;②(条):≥10根砧长度(厘米):乔化砧苹果苗:≤5矮化中间砧苹果苗:≤5;矮化自根砧苹果苗:15~20,但同一批苹果苗木变幅不得超过5中间砧长度(厘米):20~30,但同一批苹果苗木变幅不得超过5苗木高度(厘米):120;100~120;80~100;砧木粗度(厘米):乔化砧苹果苗:≥1.2≥1.0≥0.8;矮化中间砧苹果苗:≥1.2≥1.0≥0.8;矮化自根砧苹果苗:≥1.0≥0.8≥0.6;倾斜度:≤15度;整形带内饱满芽数(个)≥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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