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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温暖活动实施方案 篇2

来源:客趣旅游网

  根据上级工会的通知精神,我会将继续开展“送温暖”活动,对困难职工进行“送温暖”帮扶救助。经研究,决定于今年12月份在全市各基层工会开展20__年度符合条(已建档)的困难职工(农民工)进行送温暖帮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送温暖”活动帮扶救助的范围和申报对象

  已经xx市总工会审批建档并录入《全国工会帮扶工作管理系统》的的困难职工(农民工)(附名单)

  二、申报所需提交材料

  1、《困难职工救助申请书》(附1);

  2、申请人工会会员证、身份证、户口簿复印。

  3、申请人农商银行账户复印(包括开户行、用户名及账号);

  4、基层工会的公示材料(公示及公示无异议证明,附2公示提供A4纸照片,附提供原);

  5、困难职工救助审批表(附4)

  三、工作要求

  对符合条的困难职工(农民工)进行帮扶救助,是工会组织对他们应尽的义务。因此,各基层工会要高度重视送温暖救助工作,根据上级工会对困难职工的帮扶必须坚持“先建档、后帮扶,实名制,依档帮扶”的原则,落实专人负责,按时上报有关资料。

  请各基层工会认真按本通知要求,让符合帮扶救助条的职工及时申报。凡申报送温暖帮扶的困难职工要在本单位公示五天无异议后再上报,上报的相关表格要有单位工会领导签名,并加盖单位基层工会印(不能以单位行政的公代替)所有上报资料含个人申请书一律用A4纸填写,并于20xx年12月2日前将相关材料送市总工会职工困难帮扶中心(本通知只通过邮箱网络传输,不再另发纸质,此项工作时效性强,请各单位按时上报相关材料,恕不再催,过期自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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