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研究生文科录取分数线为251分。法律依据: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
第三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每年奖励4.5万名在读研究生。其中,博士研究生1万名,硕士研究生3.5万名。
第四条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万元;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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