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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与担保的转让合同有效性

来源:客趣旅游网

法律分析:一、让与担保的转让合同有效性?

民法典规定,债权人依法转让债权的,债权转让对担保人具有法律效力,担保人要承担债务担保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一条【未经担保人同意转移债务的法律后果】第三人提供担保,未经其书面同意,债权人允许债务人转移全部或者部分债务的,担保人不再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

第五百四十五条【债权转让】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第五百四十七条【债权转让时从权利一并变动】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受让人取得从权利不因该从权利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或者未转移占有而受到影响。

二、债权转让协议的效力是怎样的

债权转让协议属于债权转让人与债权受让人双方订立的合同,合同的生效要件包括:

1、行为人在缔约时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

当债权转让协议满足上述条件下,即合同生效。但法律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后,原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法律关系消灭,债务人不能在向其行使抗辩权。债权转让的目的就是转让人将债权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受让人之后,受让人取得债权请求权。因此受让人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除了需要确保债权转让协议有效外,还需要确保转让人已经将债权转让通知书发至债务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一条【未经担保人同意转移债务的法律后果】第三人提供担保,未经其书面同意,债权人允许债务人转移全部或者部分债务的,担保人不再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

第五百四十五条【债权转让】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第五百四十七条【债权转让时从权利一并变动】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受让人取得从权利不因该从权利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或者未转移占有而受到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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