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条公司内部控制包括:信息披露制度、防范内部交易制度、合格投资者揭示制度、授权控制、员工素质控制、业务控制、会计系统控制、信息传递控制、电脑系统风险控制等。信息披露制度、防范内部交易制度等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将单独颁布具体制度。
第二十七条授权控制。各部门应根据公司经营计划、业务规则及自身具体情况制定本部门的作业流程、岗位职责和权限,同时分别在自己的授权范围内对关联部门及岗位进行监督并承担相应职责。
第二十八条员工素质控制
(一)建立良好的企业文化和员工培训、成长以及激励机制,为优秀人才提供良好的成长环境;建立人才梯级队伍及人才储备机制,以保证重要岗位人员因各种原因离开公司时,后续人员能迅速补上。
(二)加强对员工的守法意识、职业道德的教育,员工必须根据自身的工作岗位,提交自律承诺书,保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员工的守法情况和职业道德将作为录用和提升的重要标准。
第二十九条项目投资业务控制
(一)项目投资、项目管理制度化。制定了各类项目投资业务的业务流程、作业标准和风险控制措施,加强项目的立项、尽职调查、文件制作、内部审核等环节的管理,加强项目核算和内部考核,完善项目工作底稿和档案管理制度。
(二)严格按照质量评价体系对项目进行筛选。项目人员必须先向运营部、风险控制部提出立项申请,并按要求报送详细的申请材料。是否立项由公司运营部与风险控制部立项审核会议讨论决定。
(三)项目小组制作申报材料,应由公司运营部进行内核。内核工作包括内核申报、项目预审、项目复审、内核会议、项目跟踪及回访等内容。
第三十条会计系统控制可分为会计核算控制和财务管理控制。
(一)公司依据会计法、会计准则、财务通则、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财务制度等制订公司会计制度、财务制度、会计工作操作流程和会计岗位工作手册,作为公司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的依据。
(二)公司计划财务内控组织体系以会计核算组织体系为基本依托,以各会计岗位为基本风险控制点。公司设财务主管人员,分管全公司计划财务工作。
(三)公司制订了完善的会计档案保管和财务交接制度。会计档案管理工作由专人负责。公司内部调阅会计档案应由会计主管人员批准,并指定专人协同查阅。司法部门认可的部门因特殊需要查阅会计档案时,须持有县级以上主管部门的正式公函,经公司负责人批准,并指定专人负责陪同查阅,需要复制时,须经会计主管人员同意、公司负责人批准方可复制,并做登记。
第三十一条信息传递控制主要内容包括:
(一)行政部为公司内部信息收集和处理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业务信息的收集、再整理、存档工作。
(二)各部门主要领导作为业务信息资源的负责人,负责本部门信息报送的'组织和审核工作。
(三)为掌握公司日常经营情况,保证住处披露的及时、准确,公司业务部门应当及时与执行董事沟通反馈日常经营情况。
(四)所有内部知情人在信息公开披露之前负有保守秘密的交务。
第三十二条电脑系统风险控制
(一)公司所有电脑设置密码及相应的权限;
(二)电脑系统机房空间隔离并设置门禁制度;
(三)建立操作安全管理制度;
(四)建立计算机病毒防患制度;
(五)建立数据备份制度;
(六)制定灾难恢复计划。
第四章
内部控制效果的检查和评估
第三十三条执行董事对建立内部控制制度和维持其有效性承担最终责任,公司经理对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执行承担责任。公司经理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的内部控制检查评价工作,并形成相应的专门报告。
第三十四条监事应对执行董事、经理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对公司财务情况和内部控制建设及执行情况实施必要的检查,督促执行董事、经理及时纠正内部控制缺陷,并对督促检查不力等情况承担相应责任。
第三十五条风险控制部应于每年三月底前完成对上一内部控制的评估工作并分别向执行董事和公司经理提交内部控制报告和风控工作报告。
第五章附则
第三十六条本制度与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冲突时,应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
第三十七条本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本制度由执行董事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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