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代金券的券发音为quàn。在汉语拼音中,券的正确发音是quàn,而不是juan。另外从汉字的音韵历史来看,「券」字中古音是溪母,是送气音声母,所以本该读作「quàn」,读作「juàn」并不是古音的传承。因此代金券应读作dàijīnquàn。代金券是违法。《劳动法》明文规定,工资必须以法定货币的形式按月向劳动者支付,用实物或者其他代金券的方式代替工资本为法律所不容。而奇怪的是,用工方发放的“代金券”在特定的区域里还可以消费,这已经是充当货币的功能了;是根本没有顾及劳动者的利益。按月领工资之所以对劳动者显得特别重要,并不仅仅是其劳动价值没有得到承认的问题,而且使用失去了自由选择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