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摩托车限行规定如下:
1、长安街(新兴桥至国贸桥),7时至20时,禁止摩托车通行。
2、二、三、四、五环主路,全天禁止摩托车通行。
3、四环路(不含辅路)以内道路,禁止京B号牌摩托车行驶。
4、全天禁止外省、区、市摩托车进入六环路(不含)以内道路行驶。
其他道路摩托车禁限规定,请以道路具体标志为准。违反上述禁限行规定,处100元罚款,记3分。另外,摩托车不能在二、三、四、五环路主路行驶。骑行人、乘坐人需佩戴安全头盔。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三十九条 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遇有大型群众性活动、大范围施工等情况,需要采取交通的措施,或者作出与公众的道路交通活动直接有关的决定,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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