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后的离婚房产分割如下:如果房屋是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且没有进行改建或征收补偿,拆迁后的房屋属于该方所有;如果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拆迁后的房屋归双方所有,但如果婚后进行了改建或附加,增值部分则归双方共同所有。
法律分析
拆迁后离婚时,房产分割如下:
1、如房屋为夫妻一方个人财产且婚后未进行扩建、添附或接受征收差价补偿,则拆迁安置房归该方独自所有;
2、如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则拆迁安置房归双方共同所有。若婚后对房屋进行了扩建或添附,则增值部分归双方共同所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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