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申请条件:
1.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住身份且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合规有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3.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个人信用良好4.具有购买商品房合同总价款规定比例的首付款;
5.提供符合规定的贷款担保。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Copyright © 2019- kqyc.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808号-2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